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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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按日限额纳入报销范围。具体标准为:

  普通住院床位三级医院30元/日,二级医院20元/日,一级医院及以下(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)15元/日,在此基础上,肿瘤、妇产科病房床位上浮30%,结核病医院、传染病医院、精神病医院及综合医院的结核病床、传染病床、骨牵引床、烧伤翻身床上浮50%;无菌隔离以及危重病人抢救的住院床位,三级甲等医院60元/日,三级乙等医院50元/日,二级甲等医院40元/日,二级乙等医院30元/日,一级医院27元/日,无级别的医疗机构24元/日。


责任编辑: 整理时间:2009-5-5 11:1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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